被列為經營異常的公司,在辦理各類登記事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資質審查時,將受到有關部門的認真嚴格審查。
2.限制政府采購和招標。
各級政府部門應當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依法限制或禁止列入異常經營名單的企業。
3.限制貸款、投資擔保等金融行為。
因為經營異常名錄中的信息已經被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貸款、擔保、保險等商業活動的參考。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金融機構不得受理其銀行賬戶、貸款等業務。
4、向社會宣傳,影響企業形象。
由工商部門直接在網站上公示,不會電話通知企業。
擴展數據:
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法人和自然人進行處罰;
異常操作黑名單。納入黑名單管理的市場主體或自然人,從三個層面進行約束和懲戒。
工商部門對其就業、市場準入、註冊登記等方面進行限制,要求其在辦理工商登記時啟動實質審查;取消其評優評先資格,並納入重點抽查範圍。
通過省級公共* * *信用信息平臺公示,實行聯動監管。其他相關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行政許可、采購招標、評前評估、信貸支持等方面對其進行制度約束。
將其列為重點監控對象;取消其評價資格;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不給予優惠政策或財政補貼;限制其參與政府主導的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通過社會公示,為經營者和消費者從事交易活動提供信用信息參考,使其失去或減少交易機會,增加交易成本,實施社會懲戒。
黑名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大大提高了市場主體的失信違法成本,有效形成了部門協同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和主體自治相結合的市場監管新格局。
工商部門——轉變觀念,創新方式,有序推進“嚴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