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主要有兩個原因:
1.地址異常:通過戶口所在地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每年年中,深圳工商局總會批量加載大量企業進入經營異常名錄,大量處於非正常狀態的企業基本都在6月30日加載入異常。理由是“無法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取得聯系”。
公司註冊成功後,工商會不定期向註冊地址發送公函。
如果註冊地址不真實或不準確,將導致送達的文件無人簽收。
當企業被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時,會造成企業或法人留下不良記錄,最終影響公司的信用記錄。
由於地址管理異常,通常有兩種解決方案:
(1)直接註銷原地址。這種方法需要保證公司目前的註冊地址。有相關人員在此工作。工商局會上門或者發公函核實地址的真實性。如果通過,將恢復異常運行!
(2)通過變更地址撤銷公司地址變更,可以直接撤銷地址引起的業務異常。需要以下資料: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決定等。
2.無年度報告:20xx年度報告未在規定期限內公布。
連續兩年不做年報會被罰款,所以現在也要關註工商年報!
3.如果被列入異常經營名單,會對企業的聲譽造成壹定的損失,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後果1:業務異常列表中的記錄會附帶“終身”;
後果二:政府部門實施聯合信用懲戒;
後果三:日常經營活動受限,金融機構不得受理其銀行開戶、貸款等業務;
後果四:信用受到懷疑,影響客戶與其交易合作;
後果五: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滿三年;
後果六:企業負責人任職將受到限制,企業法人相關信息納入信用監管系統,三年內禁止擔任其他商事主體高級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