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報主要是企業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等內容,用於描述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用於向社會公示。報稅則是指企業按照稅法規定向國家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手續。兩者在內容、目的和時間上都有所不同。
企業年報報稅流程:
1、準備材料:企業需要準備好年度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清單等相關材料;
2、年度匯算清繳:企業需要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進行年度匯算清繳,完成企業所得稅等相關稅費的繳納;
3、填寫年報表格:企業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年度報告表格,包括基本信息、經營情況、財務情況等內容;
4、審核報表:填寫完成後,企業需要對報表進行審查,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如果發現錯誤或不足之處,需要及時進行修改;
5、申報年報:企業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將年度報告表格提交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系統會生成企業年報,並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進行公示。
綜上所述,企業年報報送後需要到工商登記機關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才能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查詢到企業年報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企業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
(二)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企業自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之日起滿5年未再發生第壹款規定情形的,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移出嚴重違法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