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統壹信用代碼就是“三證合壹”後的壹組18位代碼,即是將企業依次申請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為壹證,代碼構成:從唯壹、統壹、***享、便民和低成本轉換等角度綜合考慮,統壹代碼設計為18位,由登記管理部門代碼、機構類別代碼、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校驗碼五個部分組成。
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相當於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身份證號”,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據國家發改委財金司司長陳洪宛介紹,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改革前,我國原有的機構代碼不統壹,分散在多個部門,缺乏有效協調管理和信息***享的工作機制,大多數代碼僅應用於各部門內部管理,壹些部門信息數據***享不暢。
三證合壹:是指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合並為壹張三證合壹的營業執照。壹證壹碼:是將營業執照註冊號,稅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合並為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三證合壹後只有壹個社會信用代碼編碼,就不分組織機構代碼、稅號和執照註冊號了,全部都由壹個號碼來代替。營業執照號就是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號是《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第九位到倒數第二位。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 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企業類型、經營範圍、營業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