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備案依舊是壹個熱門話題,因為許多朋友不了解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與經營性ICP備案的相關規定及備案的相關信息。為方便廣大朋友對ICP有更多的了解,此專門向您介紹了關於ICP備案信息填寫具體標準內容。? 壹、關於未備案網站不得接入問題《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原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第十八條 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經備案的組織或者個人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對被省通信管理局處以暫時關閉網站或關閉網站的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或者非法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立即暫停或終止向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二、關於ICP備案信息維護問題(壹)《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原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第十九條 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其接入的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備案信息。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用戶信息動態管理、記錄留存、有害信息報告等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信息產業部和省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對所接入用戶進行監督。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的,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省通信管理局責令改正,並處壹萬元罰款。(二)《備案信息填報真實性和規範性的有關要求》(登陸備案系統首頁公告欄查詢)根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領第33號)第七條規定:擬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應當通過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如實填報《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登記表》。但在日常的備案信息審核過程中,發現很多網站主辦者填報或接入服務商代為填報的備案信息存在很多明顯不真實和不規範的問題。為保證備案信息的真實準確,現進壹步明確備案信息填報的有關要求。對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備案信息,電信管理部門將不予備案通過。壹、總體原則(壹) 備案信息中不得含有《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九不準"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二) 各項備案信息形式完整、填寫規範、內容真實準確;(三) 備案信息項之間的邏輯關系應合理;(四) 前置審批項目應有相關互聯網管理部門的相應批復證明;(五) 專項審批項目(如電子公告服務)應提交書面申請材料二、具體標準(壹)主辦單位名稱:形式上應完整填寫網站主辦者全稱,如個人應填寫個人姓名,企業應填寫工商營業執照註冊公司名稱。內容應真實準確,不得以域名或數字等符號或以網站名稱信息代替網站主辦者信息。(二)主辦單位性質 :應與主辦單位名稱等信息對應壹致,如主辦單位名稱為某某公司,則主辦單位性質應為企業。(三)主辦單位有效證件號碼:應符合相應的格式要求,且與主辦單位性質等信息(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關、軍隊、社會團體、個人等)對應壹致。如主辦單位性質為企業,不應填寫軍隊代號或個人身份證等號碼等非工商營業執照號碼或非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四)投資者或上級主管單位:應與網站主辦者性質等信息壹致,如主辦單位性質為政府機關,則其上級主管單位不能為個人。(五)網站名稱:應與前置審批或專項審批的取得情況對應壹致,無新聞、出版、教育、衛生、藥監、文化、廣電等前置審批或專項審批的網站,不得以相關領域關鍵詞命名。如未經新聞管理部門前置審核同意的,不得以"新聞網"命名;未取得電子公告專項審批的,不得以"論壇"命名。 應與其主辦單位性質等信息對應壹致。如主辦單位性質為個人的網站,不得以"某某有限公司"等與其主命名;主辦單位性質為非政府機構或非政府授權機構的網站,不得以"某某市人民政府"、"某某監察"等公***事務關鍵字命名;主辦單位性質為非國家級單位的網站,不得以"中國"等字頭命名。(六)網站負責人姓名:應填寫真實姓名全稱,不得填報"王先生"、"李小姐"、"個人"或者加帶數字或字母的姓名等明顯不真實的姓名。(七)主辦單位通信地址:應內容真實準確,格式標準完整。例如,農村單位應詳細填寫到村,城鎮單位應填寫到街道門牌號或信箱號。(八)網站首頁網址和網站域名列表:應內容真實準確、格式標準完整;域名列表中應包含首頁網址使用的域名,如首頁網址為www.123.com時,則域名列表中應含有"123.com"這壹域名。(九)IP地址列表:應內容真實準確、格式標準完整,不得出現"0.0.0.0"、"192.168.1.X"等明顯不真實的IP地址。(十)辦公電話:號碼應格式標準、內容真實準確,不得出現"010-00000000"等明顯不真實的聯系方式。三、關於IP地址備案問題《互聯網IP地址備案管理辦法》(原信息產業部令第34號):第八條 各級IP地址分配機構在進行IP地址備案時,應當如實、完整地報備IP地址信息(需報備的IP地址信息參見本辦法附錄)。第十條 各級IP地址分配機構申請和分配使用的IP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IP地址分配機構應自變化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通過信息產業部指定的網站,按照IP地址備案的要求以電子形式提交變更後的IP地址信息。 各級IP地址分配機構的聯系人或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自變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報備變更後的信息。第十五條 各級IP地址分配機構分配IP地址時,應當通知其下壹級IP地址分配機構報備IP地址信息。第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的規定的,由信息產業部或者省通信管理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或者處人民幣壹萬元罰款,或者同時處以上兩種處罰。建議去搜下ETF,那裏有相關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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