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服務平臺。該平臺是負責全國發票管理的統壹平臺,企業可以通過該平臺領取全電子發票。登錄平臺時,需要使用企業的稅號和密碼進行驗證;
2.在平臺中查看和下載電子發票。企業登錄平臺後,可以找到相應的電子發票並下載。企業下載後可將電子發票保存在本地或打印出來備份;
3.檢查電子發票信息。企業收到電子發票後,需要核對發票內容和金額是否正確,核對發票開具日期和稅務機關信息是否齊全;
4.存檔和備份電子發票。企業需要對收到的電子發票進行存檔備份,以備日後查賬查賬。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發票管理制度,保證發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開具全電子發票的條件包括:
1.基礎數據完整:全電子發票需要有完整的基礎數據,包括買賣雙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等信息,以及商品或服務的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稅率等;
2.電子發票系統開通:全電子發票需要在電子發票系統上開具,需要具備開通電子發票系統的條件。壹般來說,企業需要在稅務機關申請開通電子發票系統並完成相應的系統配置和測試;
3.稅控設備和軟件支持:全電子發票需要通過稅務機關提供的稅控設備和軟件進行開具和傳輸,因此需要稅控設備和軟件的支持;
4.納稅人資格認證:為了保證全電子發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電子發票系統通常要求納稅人進行資格認證,以驗證納稅人的身份和納稅情況。
綜上所述,全電子發票是發票的電子形式,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開具和使用全電子發票時應註意數據的準確性和安全性。同時,開具全電子發票需要符合稅務機關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不得違反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發票管理辦法》第七條
單位和個人取得網絡發票時,應當及時檢查核實網絡發票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