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法分子已經開始利用企業微信的隱蔽性,開設資金通道炒股,不斷開新公司,然後誘騙轉賬,詐騙全國各地。
欺騙
1,佩服某人為師
2.談談佛學和國學。選股技巧
3、引入機構渠道,讓妳存款。
4.沒錢是不可能直接解散取錢的。
我在5438年6月+2020年2月。壹開始是壹個叫“分裂”的人把我拉進了壹個群。後來他們在談股票,我沒有和他們壹起參與。我只是偶爾看看他們。後來壹個叫“秦”的人說她參加了,出示了賬戶資金,還把客戶經理的微信推給了我。客戶經理的微信是壹個企業微信,然後自稱“高級顧問經理陳”給了我壹個連接,讓我點擊下載軟件,並告訴我如何存錢。另壹個自稱“樓亭老丁”的人開始帶我通過他們的軟件平臺存錢。2020年6月5438+10月65438+9月,他通過自稱是基金渠道的功能買入漲停板股票,騙我中彩票付款。我交錢後,已向鄭州市金水區豐產路派出所報案。公安部網站對此進行了報道,但沒有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