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實現無紙化辦公,自然不能離開電子簽名,實際上電子印章是電子簽名的壹種表現形式,因為無論視覺表現上是壹個簽名還是壹個印章,實現其有效性的技術核心是壹樣的,因此在法律上都統壹為電子簽名。
那麽關於什麽是有效的電子簽名,法律是怎麽規定的呢?
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
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壹)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很顯然,電子簽名的有效性要實現起來,並不能像傳統簽名或蓋章壹樣,從外觀視覺效果來實現,很容易被復制、被篡改,那就需要通過技術手段來實現,而個人和普通的企業是很難擁有這種技術的,因此需要使用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
作為國內領先的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我們實現的技術有:
1、實名認證技術:與權威的CA機構合作,為用戶提供CA證書,並接入公安部eID認證系統,確認用戶身份的真實性;
2、防篡改技術:采用國際通用哈希值技術固化原始電子文件數據,可輕松識別文件是否被篡改;
3、第三方取時技術:采用先進的第三方取時技術,可精確地記錄簽約時間;
除此之外,優秀的平臺還可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務,我們的“實槌”可信電子證據平臺,以實現證據保全、實時出證,在為客戶提供電子合同服務的同時,提供更專業高效的法律保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