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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強化創新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

“進壹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強化的是:企業創新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

強化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地位

關於全面提高企業創新能力的意見

國辦發[201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實施以來,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鼓勵企業創新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企業投資R&D的積極性不斷提高,R&D能力不斷增強,重點行業取得壹批創新成果,為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提供了有力支撐。但是,目前我國企業創新能力仍然薄弱,許多領域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企業沒有真正成為創新決策、R&D投資、科研組織和成果應用的主體,制約企業創新的體制機制障礙依然存在。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務院中央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鐘發[2012]6號),全面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壹、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1)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力推動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導支撐作用,以深入實施國家技術創新工程為重要抓手, 建立健全企業主導產業技術研究創新的體制機制,促進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有力支撐。

(2)主要目標。到2015,基本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培育和發展壹大批創新型企業,企業R&D投資大幅增加。大中型工業企業平均R&D投資提高到65438+主營業務收入的0.5%。行業龍頭企業達到國際同類先進企業水平,企業發明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成倍增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合作進壹步發展,建設了壹批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產業R&D基地,突破了壹批核心、關鍵和* * *技術,形成了壹批技術標準,轉化了壹批重大科技成果。企業創新環境進壹步優化,形成了壹批資源整合、開放接入的技術創新服務平臺。科技公司對企業的服務能力大大提高,湧現出壹大批充滿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和民營科研機構。到2020年,企業主導產業技術R&D和創新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企業創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壹批創新型龍頭企業,帶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取得重大進展。

二、重點任務

(壹)進壹步完善機制,引導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企業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不斷深化自身改革,適應市場化和全球化競爭的需要,增強創新驅動發展的內在動力;要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技術研發的責任,加強研發能力和品牌建設,建立健全技術儲備體系,提高持續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各級政府要鼓勵和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大力培育創新型企業,充分發揮其在技術創新中的示範和引領作用。推進科研項目後資助,鼓勵和引導企業根據國家戰略和市場需求投資R&D項目。建立健全國有企業技術創新經營業績評價體系,落實和完善國有企業以R&D投入為利潤的評價辦法,加強不同行業R&D投入和產出的分類評價。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產業升級發展專項資金應當加大對中央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征集和指南的編寫應充分聽取企業專家的意見,產業化目標明確的重大科技項目應由具備條件的企業組織實施。加強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對企業技術創新的引導和激勵。

(2)支持企業建立R&D機構。引導企業圍繞市場需求和長遠發展建立R&D機構,完善組織技術研發、產品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機制,大幅提高大中型工業企業建立R&D機構的比例。在明確定位和標準的基礎上,引導企業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圍繞產業戰略需求開展基礎研究。在行業重點企業建設壹批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國家工程實驗室,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成果工程化研究。加強企業技術中心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國家認定。對企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進口科技開發用品或科教用品的稅收優惠政策。對民辦科研機構等新R&D組織,在承擔國家科技任務、引進人才等方面,實行與同類公辦科研機構平等的支持政策。

(3)支持企業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根據產業發展重大需求,建立健全創新鏈科研運行機制和政策導向,推進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模式和高端裝備集成應用,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國家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工程和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大力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組織實施用戶示範工程,采取政策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入等方式促進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利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依托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國家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示範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國家現代服務業產業化基地,完善技術轉移和產業化服務體系,吸引企業在園區設立R&D機構,集聚高端人才,培育發展創新型產業集群。

(4)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技術改造資金應當大力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轉型升級。擴大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規模,繼續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計劃、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建設計劃和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強化火炬計劃、星火計劃和中小企業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在產品和技術創新中的政策引導作用,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綜合運用買方(賣方)信貸、知識產權及股權質押貸款、融資租賃、科技小額貸款、公司(企業)債券、集合信托、科技保險等。,支持科技型企業開展技術創新融資。為小微科技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其健康發展。

(5)發展以企業為主導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支持行業骨幹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建立共同發展、優勢互補、成果共擔、風險共擔的產學研合作機制,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支持聯盟按規定承擔產業技術R&D和創新重大項目,制定技術標準,編制產業技術路線圖,搭建聯盟技術R&D、專利享有和成果轉化推廣的平臺和機制。依托有資質的聯盟成員單位,積極探索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深入開展聯盟試點,加強對聯盟的分類指導和監督評估。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和發展,結合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通過聯盟開發重大創新產品,掌握核心關鍵技術,打造產業鏈。圍繞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通過聯盟開展* * *技術攻關,解決重大制造裝備、關鍵零部件、基礎原材料、基礎技術和高端分析檢測設備等制約產業升級的難題。圍繞現代服務業發展,通過聯盟加強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和管理創新,培育現代服務業新業態。

(六)依托轉化機構和行業龍頭企業建設產業技術研發基地。針對重點行業和技術領域的特點和需求,在鋼鐵、有色、裝備制造、建材、紡織、煤炭、電力、油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化工、輕工、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行業,,依托重點轉化機構、行業特色院校和龍頭企業,通過體制機制創新整合相關科研資源,推進壹批產業建設。定期對R&D產業基地運營管理和技術擴散服務的績效進行評估。

(7)加強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源頭支持。鼓勵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業建立R&D機構、學科和專業,實施合作項目,加強對企業技術創新的理論、基礎和前沿技術支撐。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實施產學研合作教育模式和“雙導師制”,鼓勵高校和企業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標準,* * *構建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 * *實施培養過程,* * *評估培養質量。推動科研院所和高校向市場轉移科技成果,有條件的科研院所和高校要建立專業的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成果供需平臺。完善落實股權和期權激勵獎勵等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政策和人事考核評價制度,鼓勵科研院所和高校科技人員轉化科技成果。

(8)完善企業技術創新服務平臺。面向行業技術創新需求,推進科技資源整合和優勢互補,推動形成壹批專業領域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培育壹批專業化、社會化、網絡化的示範性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以中央財政資金為引導,帶動地方財政和社會投資,圍繞地方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發展,支持區域公共科技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平臺為中小企業提供R&D設計、檢驗檢測、技術轉移、大型軟件、知識產權、標準、優質品牌、人才培訓等服務,提高專業服務能力和網絡協作水平。探索建立通過購買公共服務促進技術創新服務平臺有效運行的良好機制。加快建設技術交易市場體系、科技創業孵化網絡和科技企業加速成長機制。

(9)加強企業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在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和政策實施中,支持企業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引導和支持留學回國人員創業。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培養科技領軍人才和優秀創新團隊。加強企業科研和管理骨幹的培訓。完善科技人才流動機制,鼓勵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創新人才雙向流動和兼職。繼續堅持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科技特派員等科技人員服務企業的有效方式,不斷完善評價體系,構建長效機制,對服務企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優先給予職稱晉升等獎勵。廣泛開展職工合理化建議、技術創新、技能競賽等群眾性技術創新活動,優先提升有突出貢獻的職工技術技能水平,充分調動職工參與技術創新的積極性,提高企業職工科技素質。

(十)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完善科技資源開放獲取制度,深入開展全國科技資源調查,促進科技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建立健全向社會開放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科研設施、儀器設備的合理運行機制。加大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大型科學儀器中心、分析測試中心等的建設力度。向企業開放服務,將資源開放程度作為評價其運營績效的重要指標。加強對國家科技基礎設施平臺開放服務的績效評估和激勵補貼,積極引導其開展面向企業的特色服務。加強區域科研設備合作,提高支撐和服務企業技術創新的能力。

(十壹)提高企業技術創新和開放合作水平。鼓勵企業通過人才引進、技術引進、合作研發、委托研發、建立聯合研發中心、參股並購、專利交叉許可等方式開展國際創新合作。加強國際科技創新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為企業開展國際科技合作提供服務。鼓勵企業在境外設立R&D機構,與科研院所聯合承擔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支持企業參加各類國際標準組織,積極參與國際技術標準的制定和修訂。鼓勵和支持企業向境外申請知識產權。加強國家科技計劃開放合作,鼓勵跨國公司依法在華設立R&D機構,與中國企業、科研院所和R&D高校開展合作,搭建R&D平臺,共同培養人才。

(12)完善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財稅金融政策。完善和落實企業R&D費用稅前扣除政策,加大企業R&D設備加速折舊政策的執行力度。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在風險可控的原則下,在國家允許的業務範圍內,加大政策性銀行對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和關鍵技術設備進出口的支持力度,鼓勵商業銀行開發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貸款模式、產品和服務,加大對企業技術創新的融資支持。建立健全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保險機制,支持企業研發和推廣應用重大創新產品。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企業上市融資以及上市創新型企業再融資和市場化並購的支持力度,支持科技成果投資入股和確權。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依法懲處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組織實施

(壹)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規劃。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著力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力度推進技術創新,全面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科技、發展改革、財政、教育、工業和信息化、農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資、金融、工會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建立深入實施國家技術創新工程的聯合推進機制,發揮各自優勢,加強協同創新,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本意見的具體方案。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 *配合推進企業技術創新。

(2)加強監測評估,務求實效。要加強分類指導,建立監測評估機制,督促檢查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定期總結發布工作進展情況。逐步建立企業技術創新調查制度。要加強探索性政策任務的研究,通過試點積累經驗,及時總結推廣。要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大力宣傳企業技術創新的意義、政策、措施、進展和先進經驗,營造有利於該項工作順利進行的良好社會氛圍。

國務院辦公廳

2013 65438+10月28日

(此作品公開發布)

參考數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zwgk/2013-02/04/content _ 2326419 . 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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