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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用管理的信用風險

信用管理研究|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施工企業信用風險分析-工保網

在工程總承包模式下,作為建設項目的主要實施與管理者,建築施工企業承擔著包括設計、施工、采購等多個建設環節的綜合建設管理任務,面臨著較為嚴峻復雜的信用風險威脅。這裏主要就建築施工企業面臨的信用風險進行分析並提出信用風險管理建議。

1、建築施工企業信用風險特點

工程建設活動具有投資金額較大、建設周期較長、管理難度較大、風險環節較多等風險特點。在建設管理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各自承擔著壹定的建設管理任務,面臨著壹定的信用風險威脅。但由於國內建築市場長期處於明顯的買方市場,業主占據有利市場地位,承包商在合作中常常陷入盲目與被動狀態,信用風險威脅相對更為嚴重。

尤其在工程總承包模式快速推廣應用的當下,建築施工企業作為工程總承包單位角色之壹,承擔著包括設計、施工、采購、試運行等綜合管理任務,對項目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期進度、投資控制全面負責,面臨著更為嚴峻復雜的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關系復雜

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信用關系,除了“業主與總承包單位”還包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信用關系較為復雜。同時,許多大型基礎設施工程、城市公***項目的業主都為政府部門,因此,施工企業面臨的信用關系主體也不只是市場企業,還包括政府部門。政府部門既是維護建築市場秩序的“裁判員”,又同時下場成為“運動員”,形成更為復雜的信用關系,對市場公平性造成壹定影響。

信用風險類型多樣

在傳統發包模式中,建築施工企業承擔項目的施工建設任務,主要面臨的信用風險即為與業主之間的應收工程款與各類保證金等財務風險。在工程總承包模式中,除上述財務風險,建築施工企業面臨來自設計分包單位、材料供應商等信用主體的信用履約風險。

信用風險影響嚴重

工程總承包模式賦予了建築施工企業更多的建設管理使命,同樣也令其面臨更為復雜多樣的信用風險環境,對項目投資、工期、質量與安全控制工作造成風險威脅。如業主拖延支付工程款、強行介入設計施工等環節管理工作;分包商設計深度不足、設計變更頻繁、建築材料或所用機械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等,極易引起工期延誤、投資超概、拖欠農民工工資支付,甚至各類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

2、建築施工企業建設管理各階段信用風險分析

工程總承包模式下,建築施工企業作為總承包單位分別在項目投標、合同簽訂、項目建設實施、項目完工階段,面臨多方面的信用風險。

項目投標階段

在項目投標階段,建築施工企業面臨的信用風險主要來自對業主方與項目的信息不對稱。目前,國內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機制尚不成熟,許多施工企業缺乏多業主方資信情況的調查了解,不清楚項目的資金來源和到位情況。甚至受國內建築市場競爭壓力影響,即便事先獲悉業主方資信情況或項目資金情況存在風險,為了承接項目也選擇忽視,更不乏以墊資帶資、低價中標為競標策略的情況存在,在前期埋下嚴重的業主信用風險。

合同簽訂階段

工程總承包模式是近幾年國內開始探索的全新工程實施組織結構方式,在合同管理方面缺乏成熟、完善的管理經驗,存在業主方與總包單位權責模糊等合同管理問題。受業主方長期形成的強勢市場地位影響,施工企業往往“責大於權”,在工程款支付、結算、違約和保證金退還等方面缺乏明確規定,導致後期回款面臨風險。

建設實施階段

在項目建設實施階段,施工企業作為總包單位不僅面臨來自業主方的工程款支付風險,還面臨來自各分包方的合同履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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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方面業主拖欠工程款支付、不及時驗工計價,將導致施工過程中應收賬款拖欠,施工企業資金成本壓力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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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壹方面如設計分包、勞務分包、材料分包等分包商未能按照合同履約,出現設計深度不夠、建材質量不達標等問題,不僅嚴重影響工期進度,甚至可能導致惡劣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項目完工階段

在項目完工階段,業主方拖欠工程驗收、不辦理竣工結算、不確認工程變更與索賠、拖延歸還工程保證金,造成施工企業應收工程款、變更索賠款、工程保證金等款項無法及時回收。

綜上,建築施工企業作為工程總承包單位,在項目建設管理的各個階段都面臨著較為復雜嚴峻的信用風險威脅,不僅影響施工企業的應收賬款、保證金管理,還可能形成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生產、農民工工資發放等風險問題。尤其,大型基礎設施工程與城市公***項目的質量安全保障直接影響著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業主、設計分包、材料供應商等信用個體的守信履約直接影響著整體建築市場信用環境的塑造,建築施工企業應重視自身信用風險管理。

3、建築施工企業信用風險管理

在工程總承包模式快速應用推廣的當下,建築施工企業信用風險管理工作顯得尤為重要,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著手:

建立企業信用風險管理制度

信用風險管理制度,是成熟建築市場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中較為重要的壹項。依據企業制定的信用風險管理制度,管理人員能夠通過對相關信用主體進行動態的信用風險識別、跟蹤、評估、應對,有效地降低業主、分包商信用風險。如項目投標前對業主資信情況和項目情況進行調查、評估;對分包商資信、業績、管理實力進行調查評估等。

目前國內建築施工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建設普遍處於空白狀態,缺乏相應的人才、團隊、技術與管理實力,上述信用風險管理內容可以通過委托專業的信用管理服務機構完成。

拓展融資渠道,提高抗風險能力

業主方“拖欠工程款發放”與“保證金退還”是造成施工企業財務風險的主要原因之壹,尤其在“墊資帶資”等不規範市場現象屢見不鮮的情況下,這種財務風險更被放大化。融資,是企業提高自身財務抗風險能力的重要方式之壹:通過增加融資渠道,提高融資額度,保證財務資金來源的多樣與穩定,幫助企業具備更強的財務抗風險能力。

重視合同管理,善用工程擔保

在合同簽訂階段,建築施工企業應重視合同條款、內容的制定,明確與業主方的權利責任劃分,如工程款的支付節點、方式、違約責任等,降低後期業主拖欠工程款發放風險。善用工程擔保制度,向業主爭取工程款支付擔保,而後通過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擔保保函,為自身應收工程款形成保障。

利用工程保險,建立保險保障

工程保險是應對各類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財產、職業責任風險的有效保障方式。工程總承包模式下,建築施工企業作為總承包單位對項目工程的投資、進度、質量與安全控制全面負責,應重視工程保險投保,利用建安壹切險、IDI保險、安責險、各類職業責任險為項目提供財產、質量、安全等全方位的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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