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審時間:2008年4月1日至5月31日進行,所有年審材料於5月21日前上報市局或住所所在地工商分(縣)局。
年審範圍:所有2007年12月31日以前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二、申報材料
1、新發展守重企業申報材料包括:
(1)申請參加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報告;
(2)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呈報表;
(3)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存檔表;
(4)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復印件;
(5)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章程);
(6)法定代表人和合同管理人員的《企業合同簽訂管理資格證》復印件;
(7)最近兩個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8)銀行、稅務、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的涉信證明;
(9)新申報守重企業考察情況表;
(10)淄博市企業信用協會會員申請表(市級守重企業);
(11)企業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省級的壹式三份,市級的壹式二份。
2、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年審材料包括:
(1)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年審報告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復印件;
(3)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存檔表;
(4)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證書;
(5)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以上材料,省級壹式壹份(存檔表三份),市級壹式壹份,初審合格後報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後分級備案。
對企業而言,深入開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動,有利於增強企業的法律意識,信用意識和自律能力,有利於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對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維護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經濟和諧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希望各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按照上述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的完成2007年度“守重”企業年審工作。同時也歡迎具備條件的企業積極參加“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爭取早日加入到“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行列中來,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我市的誠信體系建設添磚加瓦。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