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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會計信息披露的意義、目的、內容?

意義:

1、 財務會計報告是國家進行經濟宏觀調控的依據。

2、 為主管部門、投資者、債權人及其他外部單位和部門提供信息。

3、 為單位內部的經營管理者職工提供必要的信息。

4、 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

目的:

1、 投資者根據企業披露的會計信息進行投資決策,企業管理層則通過披露會計信息傳遞企業的經營業績、資源配置和財務風險等信息。

2、 在壹定的信息披露規範框架下,企業經營者應該或可以披露什麽內容,以什麽樣的方式披露以及何時披露等方面,有很大的選擇余地,而會計信息披露是企業所有者獲得信息的唯壹渠道。

3、 可以保證企業所有者獲得真實、充分的信息,以利於做出正確決策,充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 能夠引導社會資金投向,實現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從監管的角度看,為政府通過市場了解經濟資源配置狀況、實施監管提供了依據,以引導會計信息披露向良性循環的軌道發展。

內容:

為了保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規性。我國先後頒布了壹系列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規,如《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等。

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上市公司必須公開披露的信息內容主要包括:

1、 招股說明書。

2、 上市公告書。

3、 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季度報告)。

4、 臨時報告。包括財務報告,財務報告中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財務報表附註、財務情況說明書等是必須披露的。

擴展資料: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上市公司應當制定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會計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應當包括:

(壹)明確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信息,確定披露標準;

(二)未公開信息的傳遞、審核、披露流程;

(三)信息披露事務管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

(四)董事和董事會、監事和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等的報告、審議和披露的職責;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記錄和保管制度;

(六)未公開信息的保密措施,內幕信息知情人的範圍和保密責任;

(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內部控制及監督機制;

(八)對外發布信息的申請、審核、發布流程;與投資者、證券服務機構、媒體等的信息溝通與制度;

(九)信息披露相關文件、資料的檔案管理;

(十)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和報告制度;

(十壹)未按規定披露信息的責任追究機制,對違反規定人員的處理措施。

參考資料: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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