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黑名單有兩種,壹種是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壹種是被認定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這兩種情況完全不同。
(1)業務異常清單
這是“涉黑”的初級版本。壹般是年報忘記了,或者是通過戶口所在地聯系不上,或者是公司有變動的事情但沒有披露即時信息,都進入了“經營異常名錄”。
(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既“違法”,又“不可信”。這個詞出自《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83號2015+02.30,是指那些違反工商法律、行政法規,情節嚴重的企業。
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商事主體,三年未改正的,將自動“升級”,永久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不恢復正常記錄狀態,成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壹般來說,工商部門會在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3年前的60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公告方式提醒企業。
所以企業要按時做年報,千萬不能掉以輕心。如地址變更或公司規模信息變更,應及時公示。
如進入“業務異常名錄”,應盡快申請移除(更正後可申請移除,5個工作日)。不放過,變成“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就不好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