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防控指〔2020〕19號
關於加強境外入泉人員健康管理服務的通告
為有效防範和應對境外疫情輸入,鞏固我市當前平穩向好的疫情防控局面,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根據有關規定,對全國各口岸入境抵泉的中國大陸公民、港澳臺同胞和外國公民無差別執行健康管理服務,具體通告如下:
壹、落實健康管理制度
所有境外入泉人員應通過“來泉登記”小程序,提前如實登記個人相關信息;抵泉後須及時主動配合所在地村如實、準確填報個人身份、健康狀況、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本市城鄉居民親友、企事業單位職工或客戶計劃近期從境外入泉的,相關個人、單位應提前3天將抵泉航班、車次等行程信息和聯系方式向所在地村報備。
酒店旅館、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單位、業主要嚴格落實境外入泉人員登記報告制度,將相關信息向屬地村報告。
疫情防控期間,口岸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口岸檢疫、防控措施,境外船舶人員不得上岸;嚴禁海上作業人員與境外船舶船員密切接觸。
二、實施集中醫學觀察
2020年3月17日起,所有境外入泉人員須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接受核酸檢測,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食宿費用自理。3月17日前抵泉的,按原健康管理方式執行。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出現發熱、幹咳等癥狀者,統壹安排至定點醫院進行排查診治。
三、嚴肅責任追究
對未按規定申報境外入泉人員信息的個人、單位,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對故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及謊報瞞報病情,或拒不配合相關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肺炎傳播或有傳播危險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請廣大市民***同監督,熱線電話:22188667。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17日
關於進壹步加強境外入泉人員健康管理服務的通告
根據福建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關於進壹步做好境外入閩人員健康管理的公告》要求,為有效防範和應對境外疫情輸入,保護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3月5日以後經全國各口岸入境抵泉的中國大陸公民、港澳臺同胞和外國公民,包括持有泉州市及所屬縣證照以及泉州域外證照的,應通過支付寶搜索“來泉登記”小程序如實登記個人相關信息;尚未登記的請於3月21日前補登。
二、境外入泉人員及為其提供住宿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第壹時間主動向居住地或目的地村居如實、準確填報個人身份、健康狀況、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三、各縣防控疫情應急指揮部要加強網格化管理,各村居要確保網格管理,責任到人、聯系到戶;各縣防控疫情應急指揮部要公布電話,鼓勵村居居民參與聯防聯控工作。
四、各村居對經提前申請獲得批準並簽訂居家觀察告知、承諾書的境外入泉人員,要加強居家醫學觀察期間的健康管理服務和人文關懷,提供必要防疫用品、飲品等服務。
五、對未按規定報告境外入泉人員信息的個人、單位,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對故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及謊報瞞報病情,或拒不配合相關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肺炎傳播或有傳播危險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