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的職能範圍:勞動就業、社會保障、人力資源管理、勞動關系管理。
壹、勞動就業
人社局的壹項主要職責是促進全社會就業,具體體現為:
1、發布相關政策,制定並推進就業促進計劃,為失業人員提供職業培訓、實習就業、創業等相關服務。
2、組織招聘會及各種人才交流活動,是需要用人單位和求職者之間的橋梁及紐帶。
3、對用人單位及個人進行相關的人才調查和技能評估等工作,以幫助他們了解市場信息和提高自身競爭力。
二、社會保障
人社局的另壹個主要職能是保障全民基本社會保障,主要包括:
1、社會養老保險,指為老年人提供養老金等各種形式的保障措施,提高他們的晚年生活質量。
2、醫療保障,指為困難群體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服務,降低居民的醫療費用負擔。
3、失業保障,指為失業人員提供壹定期限的生活補貼和再就業培訓等服務,幫助他們早日重新就業。
三、人力資源管理
人社局還負責管理全市的人力資源信息庫以及就業信息服務系統,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人力資源相關政策的研究,為政府制定相關政策提供參考建議。
2、組織人力資源領域相關的研討會和學術活動,加強學術交流,提高全市人力資源領域的專業水平。
3、制定人才招聘、培養、評估等相關規章制度,為員工職業發展提供指導和保障。
四、勞動關系管理
人社局還負責勞動關系管理的相關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頒發和管理勞動合同,協調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問題,保護員工的勞動權益,穩定勞動關系。
2、監督企業勞動保障工作,檢查企業的勞動用工情況,保證員工的合法權益。
3、處理和調解用工糾紛,做好勞動仲裁。
內設機構
(壹)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機要、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司。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進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協調專家咨詢、新聞發布等工作。
(三)法規司。組織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四)規劃財務司。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統計、信息規劃、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有關國際援貸款項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