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公司的流程如下:
1、公司名稱(5個以上公司備選名稱);
2、公司註冊地址的房產證及房主身份證復印件(單位房產需在房產證復印件及房屋租賃合同上加蓋產權單位的公章;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新站區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給工商局進行核對);
3、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如果註冊資金是客戶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在新站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註冊,需要提供暫住證原件);
4、全體股東出資比例(股東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經營範圍(公司主要經營什麽,有的範圍可能涉及到辦理資質或許可證);
6、公司高管信息(執行董事、監事、經理。如有董事會或者監事會,董事會則需要3到13人,設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職務,監事會需要3人以上,設監事會主席、監事職務)。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七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三)符合國家規定並與其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數額和從業人員;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範圍。
第八條 企業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由該企業的組建負責人申請。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聯營企業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由聯營企業的組建負責人申請。
第五條 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部門批準的全國性公司、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公司,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核準登記註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或者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權的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登記註冊。
全國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批準設立的企業、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公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登記註冊。
其他企業,由所在市、縣(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登記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