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如何解除經營異常

如何解除經營異常

壹、 經營異常怎麽解除

企業被工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必須先移出異常經營名錄,要看是什麽原因導致異常的,再根據不同的原因去解決問題。

1、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可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並公示後,再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2、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企業,應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義務,再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3、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後,再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4、失聯的企業,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可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企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異議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此外,企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企業在什麽情況下會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

1、地址不實或不準確的;

2、申報的註冊資本數額過於隨意,可能承擔較大債務責任的;

3、未取得審批擅自經營的;

4、不按時填報年報的;

5、不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的。

三、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什麽影響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銀行貸款、政府招投標、開設網店、評選先進甚至商品房出售等方面受到限制,形成“壹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局面。具體來講如下影響:

1、市場黑名單那些逾期未報送的市場主體將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向社會公示。3年未報送年報的,將直接“拉黑”進入嚴重違法的市場主體“黑名單”,屆時企業貸款將會受限。經營異常主體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將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2、信用受損如果存在失信行為,被列入“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的企業將伴隨“終生”,想做自己的品牌或者產品的時候,信用會遭到質疑,在與他人合作時,往往在競爭中處於劣勢。在認定著名商標時同樣會受到阻礙。

3、負責人受限制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個體戶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管相關信息將納入信用監管體系,任職資格相關事項受到限制,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商事主體的董事、監事及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等在內的高級管理人員。

法律依據

《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自列入之日起3年內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可以向作出列入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前款規定將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應當作出移出決定,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移出決定應當包括企業名稱、註冊號、移出日期、移出事由、作出決定機關。

  • 上一篇:全面預算管理優化研究-以京東商城為例
  • 下一篇:標誌的設計和制作有哪些註意要點?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