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好服務工作,增強稅收宣傳的主動性。納稅服務的過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稅收宣傳的過程。基層稅務機關要把稅收宣傳與納稅服務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把稅收宣傳融入服務工作,在做好納稅服務的同時,靈活開展稅收宣傳。稅務幹部要設身處地,真正了解納稅人辦企業的艱辛,了解他們的酸甜苦辣,主動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問題,幫助他們做好稅收籌劃,提出好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把相關稅收政策和信息送到企業、社區、農村,讓納稅人在接受服務的同時受到稅法的影響,使稅收宣傳變被動為主動,增強稅收宣傳對納稅人的吸引力。
(3)貼近民生,提高稅收宣傳的實用性。稅收宣傳要以人為本,以納稅人為中心,在內容上盡可能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民生。在形式上,更多的是娛樂性和群眾喜聞樂見,少了開會、拉橫幅、發傳單等方法。要著眼於廣大納稅人和人民群眾,宣傳納稅人需要什麽,納稅人關心什麽,納稅人質疑什麽,努力提高稅收宣傳的實用性。比如國家每年都會出臺壹系列涉及民生的稅收政策,這是納稅人和社會各界普遍關心的問題。因此,基層稅務機關要把關系到納稅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稅收政策作為重點,突出重點,增強稅收宣傳的親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