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馬鞍山春節後-離別紅包
補貼對象
申請“離職紅包”補貼的企業範圍為非國有控股企業;
企業補貼申請對象為非本地戶籍員工(含勞務派遣員工),員工2021-2月26日未離開馬鞍山;
申請補貼的職工必須已在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登記信息系統登記,或已參加社會保險。
申請時間
3月1到3月15。逾期不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補貼標準
申請“離職當紅包”補貼的企業範圍為非國有控股企業,具體補貼標準由各縣、開發區自行確定。每家企業申請的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開證日期
采取先發後補的方式,企業“待崗紅包”必須在2021年2月26日前發放到位;各縣區、開發區在3月31前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
馬鞍山2021如何申請春節紅包?
施藥方法
3月1至3月15,非國有企業向所在縣區、開發區人力資源部門申報補貼(以企業註冊地為準)。其他非國有控股企業向市人力資源中心申報補貼。逾期不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各縣區、開發園區審核後,於3月20日前向社會公示3個工作日。到期無異議的,補貼資金在3月31前撥付給企業。
申請材料
申請補貼,企業需提供:非國有控股企業“離職紅包”申請表,非國有控股企業發放的“離職紅包”匯總表(員工簽字);被派遣員工補貼申請由用工企業和派遣企業雙方確認蓋章,並由用工企業統壹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