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輸入要查詢的內容;
3.在紅框中輸入藥品名稱,點擊查詢按鈕;
4.點擊進入查詢結果;
5、備案會有藥品的相關信息,可以知道藥品是否已經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十九條應當按照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如實提交研究方法、質量指標、藥理毒理試驗結果等有關數據、資料和樣品,並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臨床試驗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同意,並通知臨床試驗申請人。逾期未告知的,視為同意。其中,生物等效性試驗應當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開展藥物臨床試驗,應當在具備相應條件的臨床試驗機構中進行。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實行備案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衛生部共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