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親愛的,很高興將根據我查詢填寫的申請表回答如下:第1號案例壹:月銷售額不超過15000元(季度不超過450000元)的,不需要填寫增值稅免稅明細表,不需要選擇免稅性質代碼。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等項目應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起征點以下銷售額等相關欄目中。如果是企業,填寫10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如果是個體工商戶,填寫11欄“起征點以下銷售額”2號情況2: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季度銷售額超過45萬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6號:所有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及其他項目應填寫“增值稅及附加(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免稅銷售額”及相應免稅銷售額應填寫《增值稅及附加稅額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第12欄“其他免稅銷售額”欄。同時,在增值稅減免稅申報表中選擇免稅項目“小規模納稅人減按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對應的免稅性質代碼為“0104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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