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政策並不新鮮。20多年來,很多公司或子公司,如中建、中冶、中交、中鐵、中石化、中石油等。,都搬到了天津,員工也落戶了。根據戶籍政策的相關規定,異地落戶人員應當將社保關系轉移到遷入地並實際繳納後,方可異地落戶。但如果大企業籌建期間人事關系不能遷入天津,或者社保不能在天津繳納,就會造成企業員工難以落戶天津。為積極服務和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市公安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出臺了放寬建制企業職工戶籍準入條件的措施,制定了承認京冀兩地建制企業職工原籍同城的政策,即允許在北京、河北繳納社會保險的京冀兩地建制企業職工申報在天津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