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別有兩種解決方案方案壹,企業不繼續經營大部分企業都會選擇註銷,因為如果不是不經營也不會出現地址異常以及嚴重違法記錄方案二,企業需要繼續經營,可根據工商局要求進行地址遷移做嚴重違法解除。嚴重違法對企業的危害1、嚴重違法失信企業肯定是重點監管對象;2、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 第十壹條 要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動響應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采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工作中,將信用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行賄犯罪檔案等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壹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