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長沙出臺了壹項有關人才的優惠政策,長沙人才分類認定政策。長沙人才的認定分為四類,A、B、C、D。只有長沙人才綠卡需要符合長沙高層次人才分類的A、B、C、D的類別認定,由用人單位進行申報,最後發放相應綠卡。
法律依據:《長沙人才綠卡管理服務辦法》 第三條 人才綠卡管理服務工作的組織實施,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壹部署下,由市委人才辦統籌協調,市人社局牽頭負責,星沙海關、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口岸辦)、市衛計委、市外僑辦、市工商局、市知識產權局、市接待辦、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等部門***同參與,協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