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知識產權包括下列客體的權利: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表演藝術家的表演、唱片和廣播節目、人類所有領域的發明、科學發現、工業設計、商標、服務標誌、商品名稱和標誌、停止不公平競爭,以及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的智力活動產生的所有權利。
狹義的知識產權僅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姓名權和制止不正當競爭,不包括科學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