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職務發明其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單位應當對發明人或設計人給予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的,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做出約定的,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