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3月16、17日發布)明確提出了“建立現代產權制度”、“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加強市場監管”、“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等重要任務。隨後出臺了《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06+065438+10月4日2065438)和《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十三五”規劃》(國發[2016]86號)(06年2065438+65438)。以及《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國辦發[2016]106號)(2016第12.30號)、《市場監管“十三五”規劃》(國發[2017]6號)。《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強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14號)(2017年3月9日)等壹系列相關政策文件作出了具體部署,再次將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和市場監管的歷史任務提上我國重要議事日程,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