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法學院是香港的第壹個法律學校及國際上最負盛名的法學院之壹。首先於1969年在社會科學學院成立了法律部,1978年成為具有自主研究委員會的法學院,1984年7月1日正式更名為香港大學法學院。今天,該學院有60多位全職教學人員約17管轄;和1500名學生。它有2個學系,法學系和法律專業學系,4個研究中心。該學院提供四年制法學學士課程,1個雙學士學位課程及3個混合學士學位課程,1年制法學專業證書課程,2年JD項目,以及各種講授式碩士課程包括人權、中國法律、企業和金融法、信息技術和知識產權、仲裁等。它還提供了各種研究式學位,包括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SJD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