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國專利的種類和定義
我國專利法所稱的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於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二、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三、申請專利前的準備
學習和熟悉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詳細了解什麽是專利,誰有權申請並取得專利,如何申請和取得專利。同時,也應了解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取得專利後如何維持和實施專利等。
充分了解現有技術的狀況。申請人至少應當檢索壹下專利文獻,因為專利文獻包含了國內外最新的技術情報,又有比較科學的分類方法,也可以請專利事務所人員代為檢索。
註意保密。不要在專利申請前以出版物、會議、銷售、展覽等方式將申請內容公開,以免喪失新穎性。
四、申請專利的途徑:
專利申請人可以自己直接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也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事務所)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
專利申請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申請的,應簽署專利代理委托書,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專利代理機構負責對有關資料保密。
申請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應提供的資料:
發明創造的名稱。
所屬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對現有技術的狀況(包括原理、結構、用途等)進行評述,主要指出同類技術中存在的缺陷、問題或不足之處。
發明創造的任務或目的: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提出所要解決的問題。
發明創造的內容:描述本發明創造的技術構思,指出其具體的結構組成、連接關系、功能作用等。
發明創造的優點和積極效果。
附圖:結合本技術方案的結構示意圖、電路原理圖、框圖等,圖中壹般不要出現文字,各部件或構件用數字編號。
實施例:描述實現發明創造的具體方式。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供的資料:
產品的實物或產品設計的圖片、照片。圖片或照片應包括:主視圖、俯視圖、仰視圖、左視圖、右視圖、後視圖和立體圖(使用狀態參考圖),而且要符合下列要求:
照片必須是黑白照片,圖片必須用繪圖工具繪制;
圖的尺寸應不小於3X 3厘米,不大於19X 27厘米;
各圖片或照片的比例必須壹致;
圖片或照片不得有商標和文字;
要求保護色彩的,還要提供彩色照片。
此外,申請人應提供: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等。
1. 專利的壹般原則
①請求原則:必須有人提出專利申請,專利局方能受理;
②書面原則:提交的各種手續,應以書面的形式辦理;並由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申請文件必須采用專利局規定的統壹格式的表格.
③先申請原則: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人.
④優先權原則:指申請人自發明或實用新型在中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但沒授予專利權),又向專利局就相同的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享有本國優先權.
⑤單壹性原則:不允許將兩項不同的發明或實用新型放在同壹件專利申請中,也不允許將壹種產品的兩項外觀設計或者兩種以上產品的外觀設計放在壹件專利申請中提出.但下列情況可以放在壹件專利申請中提出:A.壹種產品及制造該產品的方法; B.壹種產品及制造該產品的模具;C.兩種必須相互配套才能使用的產品;D.屬於總的技術構思下的幾項技術上關聯的產品或壹種產品有不同的幾個實施方案.
2.申請專利需要遞交的文件(文件必須采用專利局規定的統壹專用表格格式)
①申請發明專利所需文件: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有附圖的可同時提交說明書附圖和摘要附圖。以上文件要求壹式兩份。要求減緩各種專利費用的可同時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二份。
②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所需文件: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說明書附圖;摘要附圖。以上文件要求壹式兩份。要求減緩各種專利費用的可同時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二份。
③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所需文件: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壹式兩份;外觀設計圖或照片壹式兩份;要求保護色彩的應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圖或照片各兩份;外觀設計簡要說明壹式兩份;要求減緩各種專利費用的可同時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二份。
以上文件必須是打印文字(采用4、小4或5號字的宋體、仿宋體打字或印刷,字跡為黑色,壹定要清晰;紙張為A4的打印紙或復印紙,而請求書為A3紙;文章版心位置:距紙張的上邊和左邊留有2.5厘米的邊距,距右邊和下邊留有1.5厘米的邊距),並且壹律采用專利局規定的統壹專用表格格式。
3.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
A.請求書的撰寫:按照表格的內容及提示填寫。
B.說明書的撰寫:按照發明或實用新型名稱、所屬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明創造的目的、技術方案、有益效果、結合附圖做進壹步說明、具體實施方式這些步驟逐壹進行論述。
C.權利要求書的撰寫:應以說明書為依據,分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當有多項權利要求時,應以阿拉伯數字按順序編號,壹般情況下第1項權利要求即為獨立權利要求,余下為從屬權利要求,需要對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做進壹步限定的,即為從屬權利要求。獨立權利要求通常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a.前序部分,寫明要求保護的主題名稱以及與現有技術***有的必要技術特征;b.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類似的用語,寫明區別於現有技術的獨到技術特征。前序部分與特征部分壹起,構成了該專利申請要求保護的範圍。
從屬權利要求的撰寫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a.引用部分:寫明引用的權利要求的編號及其主題名稱;b.限定部分:寫明要求保護的附加技術特征。
D.說明書附圖的繪制。實用新型專利必須要有附圖;發明專利壹般有附圖,但如果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術方案的,可以沒有附圖。
附圖可以采用多種形式:
a.對於機械領域的發明創造可以采用各種視圖反映產品的形狀和結構。
b.對於電器領域的發明創造可以是電路圖、框圖、示意圖;
c.對於化學領域的發明創造可以用化學結構式作為附圖;
d.對於方法發明,附圖可以是表示該方法各步驟的工藝流程圖。
附圖的要求:
a.附圖應當符合機械制圖國家標準,即應當使用繪圖工具(或電 腦繪圖),用黑色墨水繪制,線條均勻清晰,圖面不著色,圖周圍不加框線,不要使用鉛筆圓株筆繪制,但附圖不用標註比例和尺寸數據。
b.附圖的大小和清晰度,應當保證圖縮小到4×6厘米時,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圖中的各個細節,並符合照相制版的要求;
c.同壹專利申請的幾幅附圖,可以繪制在同壹張專用格式的紙上,並用阿拉伯數字按順序編號,用“圖××”的形式來表示。
d.同壹專利申請有多頁附圖的,應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寫頁碼;e.同壹專利申請中使用的附圖標記必須前後壹致,在說明書中未提及的標記不得在附圖中出現;f.附圖中除必要的詞語外,不應當含有其它註釋。
e.說明書摘要的撰寫:a.摘要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主要技術特征和用途。對申請實用新型的產品應寫出其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的特征。不應寫成廣告或單純產品的功能介紹;b.摘要不應加標題,可以連續書寫;c對於化學領域的發明,摘要可以包括申請的化學式中最能說明發明特點的壹個化學式。摘要也可以包括數學式或反應式。d.摘要不用分段,全文不得超過200字。
f.摘要附圖的繪制:對於說明書中有附圖的,應單獨提交壹幅從說明書附圖中選出的、最能說明技術特征的壹個附圖,來作為摘要附圖,附圖的大小和清晰度應保證在該圖縮小到4×6厘米時,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圖中的各個細節。
4.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時需提交: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外觀設計圖或照片;必要時,還應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
外觀設計圖或照片應是每件產品的不同側面或者狀態的圖或照片,壹般應有六面視圖(主視圖、仰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後視圖),必要時還應有剖視圖、剖面圖、使用狀態參考圖和立體圖。
A.外觀設計圖或照片 a.圖的大小不得小於3×8厘米,也不得大於145× 22厘米,圖的清晰度應保證在該圖縮小到三分之二時,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圖中的各個細節。b.繪圖用黑色墨水和繪圖工具,線條均勻清晰,不要使用鉛筆、圓株筆、鋼筆繪制,線條均勻、清晰、連續、適合復印要求,c.圖形壹般應當垂直布置,並按設計尺寸的比例繪制。需要橫向布置時,圖形上部應當朝向圖紙左邊。d.圖中壹律不畫中心線、尺寸線、陰影線,壹般不出現虛線或標記線。圖形中不得有文字、商標、服務標誌、質量標誌以及近代人物的肖像。藝術化文字可以視為圖案。e.幾幅視圖最好畫在壹頁圖紙上,若畫不下,可以是多張圖紙,但應按順序編上頁碼。各向視圖和其它各種類的圖,都應按投影關系繪制,並註明視圖名稱。f.繪制彩色圖片的紙張,應用較厚的繪圖紙繪制後粘貼到標準格式的“外觀設計圖或照片”的文件紙上。g.照片的尺寸應與圖的要求相同。h.照片不得折疊,並按視圖關系沾貼在“外觀設計圖或照片”的文件紙上,左側和頂部最少留2.5厘米,右側和底部最少留1.5厘米。
B.外觀設計簡要說明
簡要說明是對外觀設計圖或照片進行的簡要解釋和補充。其中不得有商業性宣傳性用語,也不能用來說明產品的用途和性能。簡要說明應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凡屬下列情況者應當有簡要說明:
a.省略視圖:外觀設計產品左右、上下、前後對稱時,可以各省略壹幅視圖,但要用語言說明,例如“左視圖和右視圖對稱(相同),省略右視圖”。此外,產品不屬於創作部位的方向,也可以省略視圖,例如“產品底部不屬於創作部位,省略仰視圖”。
b. 突出主要創作部位在外觀設計較為復雜,對已有設計部分、創新部分不易被人註意的情況下,可以寫明主要創作或設計要點,以加強專利保護。例如臺燈的外觀設計,其創新點只涉及燈罩,其它部分是已有設計,應予以說明。
c. 補充圖或照片中難以表達的內容:如果產品外表或部分外表是用透明材料制成而在圖中無法表達“透明”,可以在圖片或照片透明部分引出標記線,註上A、B等,並在簡要說明中A、B等處為透明部位。
d. 圖或照片只表示產品局部時:較長的產品,如型材、工字鋼等,可畫壹段長度,在簡要說明中說明產品全長及長寬比例。有些紡織物,如地毯,上下左右都可省略,只需畫出局部花樣與紋路,但在簡要說明中應說明其長、寬尺寸。
e.外觀設計產品的效果與制造的特殊材料有關時,簡要說明中應註明材料。
f. 對需要保護色彩的外觀設計產品,除了提供色彩及黑色圖或照片各兩套外,還應在簡要說明中說明,本產品應保護的色彩。
g. 新開發的產品,特別在外觀設計分類表中尚沒有的,要在簡要說明中寫明產品的使用方法和目的,以明確保護類別和專利局補充分類表。
5.申請費及其它費用的減緩
在遞交專利申請文件的同時,可以將“費用減緩請求書”壹起交上,費用減緩請求書中應寫明減緩理由,個人申請減緩的,須寫上年收入情況,兩個人***同申請的應寫明每個人的年收入情況;寫明要求減緩的各種費用種類。可減緩的費用種類包括五種:申請費;審查費;維持費;復審費;以及專利批準後,前三年的年費。可同時提出減緩以上五種費用。
6.專利申請文件的遞交
專利申請文件可直接向專利局遞交,也可通過郵局郵寄,但必須使用掛號方式郵寄,申請文件壹般不許折疊,應使用能裝下A4紙的信封以掛號方式郵寄。
7.各種費用的交納
各種費用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向專利局當場交納(直接向專利局遞交申請文件的,可當時交納申請費);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郵局匯款交納。通過郵局遞交申請文件的,(約過壹個月左右)在接到專利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後,交納申請費,交費期限自申請日起二個月之內。必須註意,該期限決不是自“受理通知書”發文之日起二個月之內交納。
還沒有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所在年度無須交納年費。在接到“辦理登記手續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兩個月之內,交納包括某年度年費在內的各種費用,必須註意,所說的某年度,必須是“通知”中規定的年度(自申請日算起),有時該年度的年份,不壹定就是接到“通知”時,當時所在的年份,例如“通知”上說的某年度自申請日算起是指98年所在的年度(比如是第02年度),而此時接到“通知”時所在的年度是99年,因此在妳交了98年所在年度的年費後,千萬不要忘記著手主動交納99年所在年度(比如是第03年度)的年費,過期漏交,專利局會通知妳補交,並罰交滯納金。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之日算起兩年內沒有被授予專利權,應從第三年開始,每年主動交納申請維持費。第壹次交納申請維持費應在第三年度開始的第壹個月內交納,以後各年度應在上壹年度期滿前壹個月內交納申請維持費。
通過郵局交納各種費用時,必須在匯款單的附言欄中寫明申請人姓名、專利號或專利申請號、發明創造名稱、所交的費用名稱(項目必須列全)、各項金額。如果出現漏寫、錯寫或金額不足,均視為未辦理繳費手續。
8.可能遞交的後續文件(必須使用專利局規定的表格格式)
A.補正書
申請人在遞交專利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指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可主動對申請文件中的錯誤進行補正,例如錯別字、標點、附圖標記、不正確的專業術語、文件撰寫上的格式錯誤、申請人沒有簽名或蓋章等,但不能超過說明書中的技術方案和實施例中記載的範圍。
發明專利申請可在申請人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同時,主動對申請文件進行補正。
應專利局申查員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補正,往復三次補正仍不合格,專利局將駁回專利申請。
各種形式的補正都首先填寫補正書(打字稿)壹式兩份,並提交補正後文件的替換頁壹式兩份。
B.要求提前公開聲明
對於發明專利申請,申請人可以要求提前公開(提交要求提前公開聲明壹式兩份),這樣可以加快審批程序,申請公布滿十八個月,即可開始進行實質審查,但必須是在申請人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書、已有技術的參考資料並交納實質審查費的前提下方能進行。
C.實質審查請求書
對於發明專利申請,申請人必須自申請日起三年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打字稿)壹式兩份、提交已有技術的參考資料並交納實質審查費,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D.意見陳述書
當專利局對專利申請作出駁回決定後,申請人有權陳述自己的不同意見,但應以提交意見陳述書(打字稿)壹式兩份的方式進行,理由要充分。
E.恢復權利請求書
如果申請人有充分的理由(如有病住院、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答復審查員的通知、補正意見、交納申請費等使專利申請被駁回,申請人應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打字稿)壹式兩份、補辦相關手續並提供證明(例如住院診斷等)、交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F.復審請求書
專利局設有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凡對專利局駁回、撤消或維持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局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提交復審請求書壹式兩份,並交納復審費,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後,將結果通知提請人,如提請人仍有不服復審結果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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