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本位幣的定義:
記賬本位幣是指日常登記賬簿時用來表示計量的貨幣。《會計法》規定,人民幣是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擇其中壹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壹般情況下,企業采用的記賬本位幣是企業所在國使用的貨幣。記賬本位幣是相對於外幣而言的,記賬本位幣以外的所有貨幣都是外幣。
行業性質分類:
行業是指國民經濟或其他經濟社會中從事同壹性質生產的經營單位或個人的組織結構體系的詳細劃分,如林業、汽車工業、銀行業等。
產業的發展必然遵循低水平掠奪性開采利用自然資源和低水平勞務輸出,逐步轉向規模經濟、技術密集型、金融密集型、人才密集型和知識經濟,逐步從輸出自然資源轉向輸出工業產品、知識產權和高科技人才。
簿記會計的工作:
1.基於代理記賬業務,為充分肯定代理記賬業務:
1993年《會計法》修訂時增加了“代理記賬”的規定,允許那些不具備條件單獨設立會計機構或者有會計人員的單位委托相關會計服務機構代理記賬,從而首次確立了代理記賬業務在我國的合法地位。
2.根據1993通過的註冊會計師法:
第十五條:“註冊會計師可以承辦會計咨詢和會計服務。”從而為代理記賬業務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中介。
3.第36條明確規定: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的中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