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地方設立創業基金,對眾創空間等的辦公用房、網絡等給予優惠。對小微企業、孵化機構和投向創新活動的天使投資等給予稅收支持。將科技企業轉增股本、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推至全國。取消妨礙人才自由流動的戶籍、學歷等限制,營造創業創新便利條件。
為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成長留出空間,不得隨意設卡。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以激發市場活力、推動“雙創”。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通過打造信息、技術等***享平臺和政府采容購等方式,為創業創新加油添力。
創新投貸聯動、股權眾籌等融資方式,推動特殊股權結構類創業企業在境內上市,鼓勵發展相互保險。發揮國家創投引導資金的種子基金作用,支持國有資本、外資等開展創投業務。對創業畢業生普遍提供創辦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增設信息技術、現代農業等領域課程。推薦適合發揮畢業生專長的創業項目,提供咨詢輔導、跟蹤扶持、成果轉化等“壹條龍”服務。優先安排經營場所,政府投資開發的各類創業載體安排壹定比例場地,免費向畢業生提供,充分利用閑置資源提供低成本場地支持。加強創業資金保障,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創業補貼等政策。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