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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明星卻不知道科學家該怪誰?

我經常看到明星和科學家之間的比較。比如地理學家李小文和歌手貝拉同時去世,多是為了紀念貝拉;比如上海交大前校長傑森,遇到歌手傑森的粉絲,拍了壹張照片調侃“科學家地位提高了”;還有屠呦呦獲得諾獎和英與黃結婚等等。

這些報道幾乎都流露出壹副痛心疾首的樣子,感嘆“科學家不如演員”,說現在的年輕人只知道明星,明星為了壹點小事都要占據熱搜,卻對做出巨大貢獻的科學家束手無策。

我不認同這樣的報道和觀點。他們的核心邏輯是:明星被更多人關註,所以社會地位更高;但這是不正確的,所以這個社會或者群眾是錯誤的(不管是誰,反正是有問題的)。

首先,明星和科學家本身沒有可比性。明星的職業是什麽?拍電視電影,參加綜藝節目,成名,然後接廣告,代言等等。,明星就是為了吸引大眾的眼球,這是明星的本質行為。傳播和人氣是明星天然追求的,也是他們的存在方式。而科學家如何發揮自己的價值?做研究,想出新的理論,然後應用到產品設計中,創造出新產品來改善我們的生活。比如屠呦呦發現了青蒿素,用來治療瘧疾,已經造成了幾百萬人的生命。也就是說,科學家是通過實際改造世界來造福我們的,傳播和普及完全是不相關的屬性。所以,在交流方面,拿明星和科學家比是不合理的,就像妳拿老鷹和蝌蚪比遊泳,然後得出老鷹不如蝌蚪強壯的結論。

其次,不知道不代表不尊重。腦白金的廣告在某壹段時間內每天都被炮轟,大家都知道,但是腦白金的口碑很不好;有些電影票房很高但口碑很差,有些電影有好評但沒賣出去,可見人氣和尊重是兩個不相關的屬性。但在這種事件中,會有壹種暗示,就是大眾不了解、不關註科學家,也就是不尊重他們。這在潛意識裏是不易察覺的,但這是強盜邏輯。就像中國人不總是對父母說“我愛妳”,不代表我們不愛父母。對科學家的尊重是留在潛意識裏的,不是壹直在媒體上宣傳的。以屠呦呦和黃曉明為例。如果黃曉明敢對屠呦呦表示壹些不尊重,估計網友會噴死他。

最後,讓大眾像了解明星壹樣了解科學家,既不可行,也沒有必要。為了提高科學家對明星的熟悉程度,需要每天報道,但壹方面大多數人不會理解,即使理解了,對日常生活也沒什麽用,大眾自願觀看幾乎不可能;另壹方面,在內容上沒有保證。科學研究是幾十年研究的成果。哪裏會有那麽多天天能報的成績?撰寫日常研究可能涉及機密信息或導致知識產權問題。科學家有自己實現價值的方式,普及對研究本身並沒有太大價值,甚至可能是累贅。壹個科學家不能因為成為名人就在科研和技術上突飛猛進,但他可能因為身處名利場而分心。我們應該保證的是科學家能有好的設施,好的評價體系,好的研究和實驗的溝通渠道,而不是只註重知名度。

雖然這種對比是不合理的,而且科學家的地位並不比明星低,但這種現象也不是完全沒有問題,過度娛樂需要引起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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