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能通過幾萬塊錢買到的專利,很可能壹文不值。
專利是企業用來競爭的。企業自己不需要嗎?幾萬塊錢便宜?這是壹個“坑”
實用新型專利選項是10年?為什麽需要這10年?不就是為了專利發明人的利益嗎?
……
壹個專利去賣,這本身就有問題,為什麽還要申請專利?只是為了保護知識產權,專利是排他的,但是專利授權也可以收取專利費...
既然專利的存在是為了保護知識產權,是為了發明者和公司的利益,那麽壹個人就可以隨意低價出售手中的專利。這是不是意味著“這個專利根本沒有使用價值?”壹個沒有使用價值的專利花錢買它幹嘛?
手裏有值錢的專利,不怕沒公司用。
專利發明人從公司利益中提取成果(其中壹部分屬於律師)。誰會把辛苦創造的“有價值的專利”廉價出售?
小發明是壹項發明。誰能保證壹個小發明壹文不值?即使是壹個卡通人物,設計壹個卡通人物也可能是有價值的,為企業創造巨大的效益...
安倍為什麽要霓虹加入TPP,改革霓虹經濟體制(包括法律)?以前霓虹註重家族化的企業,看似和諧。實際上所有的利益都被管理層吞噬了,嚴重剝削了專利發明人的利益,自然打擊了霓虹企業員工的積極性,而安倍經濟改革中最重要的壹條就是“維護專利發明人的利益”。現在的霓虹企業,如果專利發明人和企業管理層發生沖突,那麽幾乎100%的律師都站在專利發明人壹邊。從現在的霓虹司法來看,律師首先維護的是“專利本身”。如果律師認為公司不能讓專利很好的發揮價值,剝削了專利發明人的利益,那麽律師有權代表專利發明人尋找合適的公司形成新的合作,現在霓虹律師很喜歡這種訴訟。因為這樣只能保護專利發明人的利益,對於律所來說也是壹筆可觀的收入(律師負責專利的管理,自然收入也是可觀的。我相信很多朋友從專利案件中獲得了可觀的收入,但是也許很多朋友不知道專利對於律師來說是壹筆巨大的財富(不管打不打專利案件,律師的收入都是很高的)..............................................................................安倍經濟改革的成功和霓虹經濟的復蘇(走出失去的二十年)是不爭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