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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對價理論

知識產權轉讓問題解答;

1.受讓公司應關註轉讓公司原股東是否已按時足額繳納各自出資;對於轉讓公司知識產權原出資的部分,先查明轉讓公司的知識產權原屬於哪個股東,知識產權的價值是否經過評估,原擁有知識產權的股東是否在公司以知識產權登記後,將知識產權轉讓到原公司名下。受讓公司最好對轉讓公司進行清算,重新評估原公司的知識產權。

2.發現原股東未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責令未足額繳納的股東補足。知識產權重估後,如果保值或升值,工商就沒有問題。如果貶值,必須用現金或實物或工業技術產權來補充。

知識產權投資標的的範圍

《公司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明確規定,知識產權的出資範圍是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也稱專有技術)。在中國,工業產權包括商標權和商標權。因此,需要註意的是,知識產權出資的標的物不包括著作權。此外,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還要求外方出資的工業產權或專有技術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能生產國內急需的新產品或出口適銷產品;(2)能顯著改善現有產品的性能和質量,提高生產效率;(3)能顯著節約原材料、燃料和動力。

二、知識產權金額占註冊資本的比例。

知識產權出資額需要以固定價格計算,固定金額經發起人認可後成為註冊資本的壹部分。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是公司承擔對外債務責任的最低保證金。因此,為了保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在公司整個經營期間,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減少。壹般來說,壹項技術很難長期保持領先,因為技術的更新周期越來越短。隨著時間的推移,技術趨於貶值,這樣註冊資本實際上會減少。由於中國的技術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明顯落後,在合資企業的設立中,外國投資者往往以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等進行投資。,他們憑借這方面的優勢,要求高定價。由於估價過高,註冊資本的賬面價值往往與實際價值不符。為了防止註冊資本縮水,有些國家的法律不允許知識產權出資。我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也對知識產權出資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了限制,即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20%;屬於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35%。此外,“高新技術”應通過國家、省(部、委)科技主管部門的鑒定或認可。

第三,知識產權投資和知識產權轉讓的選擇

新成立的公司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利用他人的知識產權:

壹是知識產權所有人作為股東,以知識產權為公司出資;

第二,知識產權人將知識產權轉讓給公司。

出資和轉讓的法律性質不同,法律後果也不同。了解了這壹點,發起人就可以根據公司如何運用知識產權做出自己有利的選擇。首先,以知識產權出資的行為是壹種投資行為,是知識產權轉讓的特殊行為。具體來說,是壹種以投資為導向的知識產權轉讓。這種投資轉移是永久性的。公司不解散清算的,投資者不得從公司提取這部分財產。作為出資的對價,出資人換取公司財產的股權,出資人經濟利益的實現是通過其股權每年帶來的分紅來實現的。當然,如果公司運營不好,投資人可能壹分錢都拿不到。如果公司資不抵債,宣告破產,公司有權將知識產權作價出售,所得款項將用於清償公司債務。所以作為股東,投資行為需要承擔風險。

我們壹般所說的知識產權“轉讓”,嚴格來說包括知識產權所有權的轉讓和只轉讓知識產權使用權的“使用許可”。本次轉讓不是以投資為目的。在轉讓方或許可方將知識產權轉讓或許可給公司後,公司作為受讓方或被許可方應向轉讓方或許可方支付轉讓費或許可費。因此,轉讓方的經濟利益是通過獲得壹定的價格而不是固定的投資紅利來實現的。壹般來說,這個轉讓費或者使用費是從公司成本中收取的,由轉讓方或者許可方壹次性或者逐年提取。當企業遭受損失時,企業仍應從企業成本中收取轉讓費或許可費,轉讓方或許可方仍可因合同條件(如銷售量、銷售額)下知識產權的轉讓或使用許可而獲得利益。

如果公司資不抵債、因虧損而破產,轉讓方或許可方可以作為公司的債權人參與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而不收取本合同項下應付的全部轉讓費或使用費。此外,由於知識產權的出資人是公司的股東,其享有股東為公司利益和自身利益而行使的受益權,如股東大會表決權、起訴董事的權利等。但知識產權的轉讓人或許可人不能享有公司股東的這壹權利。公司發起人在了解知識產權出資和轉讓的區別後,會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合自身情況的方案。比如,為了充分調動知識產權出資人的積極性,使其在未來的產品研發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公司可能會要求知識產權所有人以知識產權出資的形式加入公司。既然知識產權人已經成為公司的股東,享受成功運營的收益,承擔運營失敗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知識產權人自然會盡壹切努力在技術等方面發揮自己的作用。如果知識產權所有人對自己的技術、市場以及其他公司發起人的信用狀況充分看好,那麽以固定價格要求知識產權入股,將有可能獲得比轉讓知識產權更高的收益。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按照其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益,承擔風險。因為技術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貶值,如果技術出資人以註冊資本中技術作價出資的固定比例永久分配公司收益,也會造成對其他出資人利益分配的不平衡。而技術轉讓支付的轉讓費或許可費,往往采取收取入門費加傭金的方式。至於傭金,有銷售提成,銷售提成,利潤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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