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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是經濟法領域嗎

對於知識產權來說的話設立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大家的產品不受到其他人的侵犯,當然特別是專利權來說的話也是有時間限制的,當然如果是專利到期了之後的話也將不再屬於自己。那麽,知識產權屬於經濟法嗎?下面就跟著壹起來了解壹下吧。

壹、知識產權屬於經濟法嗎

從傳統法學來看,知識產權屬於民法的壹部分,因為它的權利客體智利成果屬於典型的民事權利客體,知識產權兼具人身權和財產權的內容,傳統認為是民法的壹部分。

但是經濟法興起以後,有人按照經濟法的特征,認為知識產權法應歸入經濟法的範疇。因為經濟法特殊的雙重調整手段、對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雙重保護特征,知識產權法都具備,裏面有根多的行政手段,在保護個人利益的同時,又對個人利益進行了限制,如著作權、專利權裏都有在無法取得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使用著作權、專利權的規定,同時知識產權法的國際性和經濟性又很強,所以現在有把知識產權法看作經濟法的趨勢。

二、知識產權保護期可以續嗎

知識產權的保護期是受限制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不同種類的知識產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保護期限是不同的。

(壹)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二)專利權

《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根據專利權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三)商標權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三、知識產權的法律特征

(壹)知識產權具有時間性。知識產權都有法定的保護期限,有效期限壹旦屆滿,權利就自行終止或消滅,相關智力成果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同財富,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二)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地域性指依據壹國法律所取得知識產權僅在該國範圍內有效,在其他國家不發生效力。就此而言,知識產權有別於有別於財產權。

(三)知識產權具有專有性。智力成果可以同時為多個主體所使用,因此大多數的知識產權具有法律授予的獨占權,它的排他性使對同壹項智力成果不能同時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所有權人。

(四)知識產權須經法律直接確認。知識產權沒有形體,不占有空間,難以實際控制。因此,雖然法律規定知識產權是壹種民事權利,並不意味著每個公民對自己頭腦中的知識和聰明才智享有民事權利。法律僅承認該種民事權利的客體是智力成果,而非智力本身。因而,知識產權的承認與保護通常需要法律上的直接具體的規定。

(五)知識產權的客體屬無形財產。知識產權所保護的客體是壹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客體的非物質性是知識產權的本質屬性和特征,也是該項權利與有形財產所有權相區別的最根本的標誌。與所有權的區別:知識產權法是指因調整知識產權的歸屬、行使、管理和保護等活動中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知識產權法的綜合性和技術性特征十分明顯,在知識產權法中,既有私法規範,也有公法規範;既有實體法規範,也有程序法規範。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的關於知識產權屬於經濟法嗎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提醒您,其實民法的基本原則、制度和法律規範大多適用於知識產權,並且知識產權法中的公法規範和程序法規範都是為確認和保護知識產權這壹私權服務的,不占主導地位。若您還有什麽法律疑問,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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