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訴訟的取證範圍1、權利證據當事人所提供的權利證據通常需要證明:(1)該當事人是該權利的擁有者或其利害關系人,因此他是合法的原告或投訴人;(2)該知識產權在中國合法存在、有效並且因此可被依法行使。2、侵權證據當事人所提供的侵權證據要能夠證明:被告實施了或正在實施被控侵權行為。例如,被告的促銷宣傳材料、被告的產品樣品、被告的產品銷售合同、銷售發票等等。3、有關損害賠償的證據在侵權之訴中,原告要求被告賠償,應當提交有關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由於在幾類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均不止壹種,且在幾種計算方法都可以使用的情況下,應當由原告選擇最有利的計算方法,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並據此提交相應的證據。4、有關侵權人情況的證據侵權人確切的名稱、地址、企業性質、註冊資金、人員數、經營範圍等情況,都是權利人必須了解的。權利人根據侵權人的具體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策略和方案。確定訴訟或行政打假的方案,確定管轄的機關。
法律依據:《著作權法》
第十六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壹)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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