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成為貿易保護主義及競爭的手段是因為部分國家濫用、曲解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制度是各國通行的保護無形資產、激勵創新、鼓勵創新的法律制度。但是部分國家濫用、曲解知識產權保護,以達到貿易保護的目的。
比如,2018年美國援引之前的“301調查”結果,指責中國強制美國出口企業進行技術轉讓。“301調查”源自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
該條款授權美國貿易代表可對他國的“不合理或不公正貿易做法”發起調查,並可在調查結束後建議美國總統實施單邊制裁。這壹調查由美國自身發起、調查、裁決、執行,具有強烈的單邊主義色彩。其實質是借知識產權保護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
知識產權保護不能濫用:
專家表示,知識產權應是世界各國之間創新合作的橋梁,而不能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大棒,更不能拿來用作遏制他國發展的武器。
美國不斷突破世貿組織規則底線的手段比較惡劣。美國的目的是通過施加壓力,改變中國政府的政策,從而維持和加強其既有的技術優勢和產業競爭力優勢,恢復、鞏固、加強其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優勢地位,為鞏固和爭奪其塑造下壹代國際貿易與投資規則的話語權做準備。
專家表示,知識產權制度的目標是有效保護創新成果,維持市場秩序,實現公平競爭,同時也要推動技術轉讓和傳播,使創新成果的福祉為人類所***享。
以上內容參考:央廣網-知識產權怎能成為貿易保護的大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