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國民族品牌存在的問題
(壹)民族品牌意識薄弱。目前中國很多行業都是世界第壹,但是自己的品牌很少。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經濟已經變成了沒有品牌的兼職經濟。中國的壹些企業家缺乏長期的品牌戰略意識。主要表現在:壹些企業代表沒有樹立品牌意識,只是壹味追求生產經營的業績;有些企業雖然有品牌意識,但並沒有把品牌放在重要位置;壹些企業缺乏創建品牌的動力,遇到技術或資金困難時畏首畏尾,甚至自覺不自覺地放棄了對品牌的追求...
(2)民族品牌缺乏危機變革意識。民族品牌必須把握行業的變化,及時創新產品技術和核心要素,才能贏得市場的持續發展。中國很多民族品牌因為沒能把握住新技術和產業變革帶來的機遇而消失了。
(3)民族品牌商標權流失嚴重。我國很多企業缺乏知識產權意識,不利於民族品牌的商標權保護。中國壹汽轎車被德國大眾收購,四川長虹被荷蘭飛利浦收購...中國90%的合資企業使用外國投資者的商標。當時很多知名品牌如小護士、大寶、兩面針、扶南等。都被外企“忽視”,民族品牌在外資並購中“蒸發”。尤其值得註意的是,外資並購的都是國內的龍頭企業和知名品牌,這樣就可以主導行業的技術標準,控制整個行業。外資在華收購的企業因失去主導權而成為外資加工作坊。
第二,保護民族品牌的重要性
無論是歐萊雅收購的小護士,還是達能收購的樂百氏,我們曾經在並購時看到的發展民族品牌的承諾,似乎在未來都沒有實現。民族品牌合並後,中國失去的不僅僅是壹個公司,壹個品牌,更是中國企業在這個行業的競爭力和地位。“民族的,就是世界的”,這句話適用於所有領域,但那些世界知名的產品,卻有著深深的民族印記。當壹個品牌被深深地打上了某種文化的烙印,其影響力就會像文化的生命力壹樣膨脹,從而實現文化傳承下的產業復興,提升產業的競爭力,進而實現文化傳承下的產業復興。
第三,保護民族品牌的重要途徑
(壹)加強調查研究,全面掌握民族品牌發展現狀。工商部門要充分發揮商標職能和基層組織優勢,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民族品牌調查,建立專項臺賬,全面調查了解民族品牌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2)加強多方聯動,全面營造支持民族品牌發展的氛圍。我國商標法第二次修訂實施是在2001年,至今已經11年。11年間,中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國內知名企業大量湧現的同時,國際知名企業也全面進入中國,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但由於《商標法》久未修訂,現有法律規範在保護池、馳名商標、民族品牌方面略顯不足,與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鼓勵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民族品牌、民族企業的目標確實不符。因此,有必要盡快修改商標法。同時,工商部門要向黨委政府匯報民族品牌現狀,推動出臺扶持政策,從稅收、收費、土地等方面給予民族品牌更多更全面的支持和幫助。
(三)加強宣傳引導,全面提升民族品牌保護意識。動員全國工商系統的力量,每年定期宣傳展示民族品牌,持續營造民族品牌發展的氛圍。防止民族品牌在被國際資本“收編”的同時被淘汰。企業在合資中要有長遠的眼光,走自主創新的道路,堅持培育和使用自主品牌。把品牌意識放在發展的首要位置,成立知識產權部門,引進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培訓員工知識產權知識,努力保證民族品牌在合資過程中不放棄,不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