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著作權訴訟時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提起訴訟超過兩年的,起訴時侵權行為仍在繼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在著作權保護期內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額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日起兩年計算。
2.專利權訴訟時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在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被授予專利權前,專利權人未支付適當的使用費的,請求使用費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專利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在被授予專利權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自被授予專利權之日起計算。
三。商標權訴訟時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超過兩年提起訴訟的,提起訴訟時侵權行為仍在繼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在註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內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額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日起向前計算兩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提起訴訟超過三年的,提起訴訟時侵權行為仍在繼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在註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內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額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日起向前計算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知識產權保全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 * *假冒專利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由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以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可以並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