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知識產權客體 的智力成果(或稱知識產品)是壹種無形財產,是壹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客體的非物質性是知識產權的本質屬性,是知識產權同有形財產權的最根本的區別。智力成果的無形是相對於物質財產的有形而言的。有形財產,如動產和不動產,在物理意義上是可以存在的。人們在占有、使用有形財產時,就同時排除了其他人對它們的占有或使用。相對於有形財產,智力成果具有不同的存在形態。首先作為知識產權客體的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質形態,不占有特定空間。壹旦智力成果被公開,就比較容易擴散到社會的各個角落。所以,在事實上智力成果是無法被占有或控制的。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的區別是明顯的,有形資產壹套房子可以居住,壹部汽車可以控制,當妳控制壹部汽車時,妳在同壹時間排除了其他人控制汽車的可能性,這是有形財產的基本特征。 對於無形資產這種可能性不存在,無形資產不可能被占有,因為它是無形的,我們從抽象意義上的占有來說,也可以說是占有,這種占有不排他。比如說大家讀魯迅的小說,當壹個人讀魯迅的小說的時候,也許是世界上同壹個時間也許有許多人在讀這壹部說,如果把這閱讀看作是對魯迅精神創造的財產的占有的話,這種占有不占排他性,因為在同壹時間大家都可以讀,無論是從每壹角度來講無形財產它都是不可控制的,具有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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