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知識產權證券化對融資者、投資人和發展都帶來新的機遇。對融資者而言,知識產權證券化的最大特點,是其能夠在取得融資的同時,保留對知識產權的自主性。在證券化過程中,被轉移到特設載體進行證券化的資產,通常是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授權他人實施知識產權所取得的現有回報或將來的提成(應收賬款),而非知識產權本身。在證券化交易後,發起人仍可保有、並且管理知識產權。這種特點對創新型企業別具意義,因其在取得資金融通的同時,發起人還能對知識產權進行進壹步改良或應用,持續提升其價值。此外,證券化融資還可以提供融資者較高的融資杠桿,取得相對便宜的資金。
從投資人的角度來看,知識產權證券化的產品具有較佳的流動性。而其風險與報酬在股票和債券之間,因此可作為豐富資產組合的良好投資標的。而證券化所產生的破產隔離效果,可以使投資人直接投資看好的技術或著作,而不必過於擔心發起人的經營狀況。對於宏觀經濟的發展而言,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的存在,可使不同風險偏好者通過市場進行交易,從而提升整體經濟的效用水平。從經濟學分工理論的視角來看,創新型企業可以將風險資產透過證券化轉移出去,更專註於知識創新與管理的工作;而專業投資人則通過資產組合來分散所承接到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