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證券股價下跌風險
鑒於股票的高風險性和流動性,價格波動影響股票市值,波及其抵押價值。當標的證券大幅下跌時,其抵押價值也大幅下跌。
2、大股東信用風險
客戶的信用風險指因客戶履約能力不足或惡意不履約的行為導致客戶未按約定足額償還融資款項。引發信用風險的主要原因包括:
(1)客戶因資信下降或經營不善導致其財務狀況惡化;
(2)客戶的融資規模超過其還款能力;
(3)銀行資質評級體系不完善、不科學,導致高估融入方實際還款能力及還款意願,進而使銀行授予客戶的交易額度及交易規模超過其實際可承受上限;
(4)由於宏觀經濟、政策面、行業面或上市公司基本面發生重大變化引發客戶財務出現困難。客戶未能按約定及時足額歸還融資款項,既影響到銀行經營風險,也會導致影響客戶資金流的正常運轉,影響實體經濟的融資環境。
履約保障不足風險客戶在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期間,因標的證券價格下跌等原因導致交易的履約保障不足時,客戶需提前購回或補充質押;若客戶無法提前購回或補充質押,則面臨標的證券被違約處置的風險;且因處置結果的不確定,可能會給客戶造成損失。
提前購回風險若質押標的證券在待購回期間發生被暫停或終止上市、跨市場吸收合並、要約收購、權證發行、公司縮股或公司分立等事件時,投資者面臨被動提前購回的風險。
違約處置風險客戶在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期間,發生《業務協議》所列示的違約情形時,則將面臨標的證券被違約處置的風險,因處置結果的不確定,可能會給客戶造成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條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能不能出質:
(壹)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能不能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能不能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能不能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