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寫錯的金額導致了仲裁認可的金額錯誤,法院會直接裁定壹個合理的仲裁認可金額,不會因為寫錯金額而直接駁回申請。但是,仲裁申請書中的錯誤表述和明顯錯誤可能會導致仲裁申請被駁回。如果申請人想要避免此類情況,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以確保仲裁申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被仲裁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雙方當事人已經在合同中約定了仲裁條款,或者雙方當事人已經簽署了仲裁協議,同意通過仲裁解決糾紛。
2、糾紛的標的物屬於可以通過仲裁解決的範圍,比如涉及合同履行、財產權益、知識產權等糾紛。
3、雙方當事人未能就糾紛達成和解協議,或者和解協議未能履行。
4、提出仲裁申請的當事人已經向仲裁機構繳納了仲裁費用。
仲裁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當事人之間存在合同、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書面約定;
2、當事人之間存在合法的經濟利益關系;
3、當事人之間存在爭議或糾紛;
4、當事人自願選擇仲裁解決爭議或糾紛;
5、當事人選擇的仲裁機構應當是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或者經過批準的仲裁機構。
綜上所述,在填寫仲裁申請書時,建議認真核對各項信息,確保準確無誤,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延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