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
申請人持以下材料前往周口市行政服務中心(七壹路與漢陽路交叉口)二樓64號衛計委窗口辦理:
1、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3、單位名稱證明(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或營業執照);?
4、經營場所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
5、衛生管理組織、制度及管理人員名單;?
6、公***場所場地使用證明材料(房屋產權證明或有效租賃協議)?;?
7、本年度內場所環境、用品用具等衛生檢驗(檢測)報告;?
8、委托協議及被委托單位工商執照復印件(公用物品委托洗消的提供);
9、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竣工圖紙和衛生檢測(評價)報告;
10、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當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衛生學評價報告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竣工圖紙。
二、受理。
三、審核。
四、領證。
擴展資料
《公***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六條 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所經營的公***場所的衛生管理,建立衛生責任制度,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七條 公***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衛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八條 除公園、體育場(館)、公***交通工具外的公***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兩年復核壹次。
第九條 公***場所因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應妥善處理,並及時報告衛生防疫機構。
周口市政務服務網-公***場所衛生許可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