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壹)產權交易中心是指承擔產權交易的場所及其主體。
1、信息積聚功能:提供所有產權交易的信息,使交易者通過產權交易中心建立的聯絡渠道。
2、價格發掘功能:形成價格規範,促進交易雙方順利達到雙方滿意的交易價格。
3、制度規範功能:對產權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行為提供規範。包括產權交易信息的形成與傳遞,創立公開交易行為制度,杜絕暗箱操作,形成價格規範,公平競爭。
4、中介服務功能:通過交易所簡化了產權交易流程,提高了產權交易效率。
二)不同的產權有不同的主體,比如數字產權交易平臺服務的對象就是泛娛樂領域文學、電影、遊戲、動漫等文化版權的交易,壹方面為IP持有人提供變現渠道,壹方面為IP粉絲、老板姓提供參與投資文化產品的平臺,壹方面是類證券化交易方式,在壹級市場允許二級市場的交易。
三)產權交易所作為產權交易的中介服務機構,它本身並不參與產權交易,只是為產權交易雙方提供必要的場所與設施及交易規則,保證產權交易過程順利進行。
產權交易所的職能壹般包括:
(1)為產權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
(2)組織產權交易活動;
(3)審查產權交易出讓方和受讓方的資格及轉讓行為的合法性;
(4)為產權交易雙方提供信息等中介服務;
(5)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對產權交易活動進行監管。
產權交易所的業務不僅僅包括股權交易,還包括國有產權交易、知識產權交易等,不同產權交易所或有自己的特有業務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