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發明專利的流程是什麽:
1、申請:申請人按照規定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和繳費: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申請,當事人繳納專利申請費;
3、初審: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後進行初步審查;
4、提前公布:初步審查後即行公布;
5、實質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申請人的請求進行實質審查;
6、授權登記:審查通過後,授權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二、獲得專利權後,專利權人應註意的事項是什麽:
1、專利權人應每年按時繳納專利年費。未按規定繳納年費的,會導致專利權提前終止;
2、專利權人想要轉讓專利權,應訂立書面轉讓合同,並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該合同,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專利權人或其他權利人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應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該合同應自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
4、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