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自行取證或者是委托專業律師進行取證
自行取證的好處是因為自己比較了解自身權力以及產品的特點,取證的目標性比較強,由專業律師進行取證,會比當事人取證更加專業,能夠收集到更多的證據,最好是兩種方法相結合,相互補充,使得證據鏈完整。
2、申請公證機關進行證據保全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經過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應當確認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由此能看出公證證據和法院依職權所進行的保全效果是相同的。
3、收集多種證據
除了收集書面證據之外,可以委托專業的調查人員進行現場調查,收集有關侵權產品的現場照片、視頻等。請專業的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分析和對比,通過對產品進行逆向工程等手段來獲取關鍵證據。
4、申請法院進行訴前證據保全
法院通常會通過采用拍照的方式記錄下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征,對易於調取的書籍、商標實物等采用扣押、提取,另外會對被控侵權單位的財務賬冊扣押,以便確定賠償額。
5、申請行政機關調查取證
主要是通過詢問當事人、測量、拍照、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勘驗,針對於涉嫌制造方法侵權的,還會要求被調查人進行現場的演示。涉及產品專利的,可以從涉嫌侵權的產品中抽取樣品。
6、申請海關調查取證
根據2004年3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如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口的,可以向貨物進出境地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海關需要對被扣押的侵權嫌疑貨物進行調查,並且保留相關的證據。
7、利用偵查機關調查
從2004年12月22日所實施的《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已經明確知識產權犯罪定罪量刑的標準,如果符合相關的要求,偵辦機關也可調查出許多對訴訟有利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