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申請復審是專利申請人不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而請求復審,專利局根據申請人的請求對申請進行重新審理的制度。
2、申請人在復審時,應提出請求,說明理由,並交納復審費。
3.專利申請人在請求復審時,可以對原申請進行修改,但修改僅限於駁回申請決定所涉及的部分。
4.專利復審委員會負責專利復審。委員會收到復審請求後,應將復審請求提交原復審部門,並提出意見。原審查部門可以撤銷原駁回決定或者維持原決定。在撤銷原決定的情況下,復審委員會可以不進行復審。
5.專利復審委員會經過認真審查,認為原決定正確,應當作出駁回復審請求的決定。申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專利復審委員會對申請人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復審請求作出的駁回裁定是終局的,申請人不得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
專利復審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請求審查
依照專利法第四十壹條的規定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的,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應當附具有關證據。復審請求書不符合規定格式的,復審請求人應當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該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
2.基本身份信息
個人申請的專利需要個人身份證明;由企業申請的,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技術數據
對於專利駁回通知書、復審請求、申請文件和OA回復材料。請求人在提出復審請求或者答復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通知書時,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是,修改應當限於消除駁回決定或者復審通知書中指出的缺陷。修改後的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提交壹式兩份。
專利復審中有哪些註意事項?
復審請求應當采用專利局統壹的復審請求書,各項內容應當按照復審請求書所附的“填表註意事項”的要求填寫。復審請求人是個人的,應當在復審請求書上簽名或者蓋章;復審申請人是單位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復審請求人超過壹人的,應當由全體復審請求人簽名蓋章。委托代理機構的,由代理機構加蓋公章。
請求人對復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專利復審委員會駁回其指令請求的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更多專利申請審查信息,請咨詢尚標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