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縮寫,直譯就是“知識產權”。不過真是語境中的IP是什麽,誰都說不清楚,有各種說法,我自己的理解就是具備自主思想,分享的內容上升
近乎到知識產權的這種自媒體大咖,吳曉波,羅輯思維這種經濟類專家和社會雜學家算,壹些垂直領域中,有專業自媒體大號也算。
這裏面有壹個最簡單的判斷壹個內容是不是IP的辦法,就是看這個內容,能否憑借自身的吸引力,可以擺脫單壹平臺的束縛,在多個平臺上獲得流量進行分發。能
達到這個條件的,基本就可以判斷是壹個自媒體的IP。舉個例子,CCTV每天播放的抗日肥皂劇,收視率可能會比《花千骨》《瑯琊榜》和《羋月傳》都高。但
是它成不了IP,因為它的“流量”是央視頻道給它的,離開了央視,沒人會想再看到它。《羋月傳》這樣的就不壹樣,我就不舉例妳能從哪些平臺看到了,大家都
明白。壹個優秀的IP是不會受平臺的限制和約束的。
以前壹個作家寫了壹
篇文章想發表,給報社投稿,得看編輯的臉色,就算寫的好,如果被分配到壹個不起眼的版面,最終還是無人問津。互聯網出現後,雖然內容分發總的成本下降了,
但是流量分配權依然掌握在門戶編輯的手中,和以前投稿雜誌沒什麽區別。後來有個百度,情況好了壹些,不過要是想搞自己的網站,從搜索引擎那裏要流量,依然
是件代價高昂的事,百度是什麽情況,就不細說了。
直到最近兩年,這個現象才有了根本性的改變!
微博出現了,微信公
眾號出現了,內容生產者更自由了,可以從事壹些碎片化的發展了,這壹歷史性逆轉,導致2015年下半年,中國互聯網歷史上曾經掌握過流量分配權的三大門
戶,包括百度、QQ、微博、微信、今日頭條,已經全部將權利下放到“自媒體”。這壹趨勢的直接結果是,有史以來,在中國互聯網上,壹部分內容生產者,終於
獲得了平臺方的流量分配權利,這個權利,我們足足等了20年。這也是我前面提到的,為什麽現在自媒體聯盟組織,可以得到資本市場這麽高的估值認可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