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把自己的微信號租給壹些用於詐騙的人。
個人出租、買賣微信賬號,涉嫌違反《網絡安全法》,還可能因內容違法違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名譽權、商譽、隱私、知識產權等)而承擔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責任。
中國互聯網協會法工委副秘書長胡鋼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采訪時認為,微信賬號買賣涉嫌違法與違約,現行騰訊服務協議約定用戶“依本協議條款所取得的權利不可轉讓”。
早在2018年,騰訊守護者計劃就曾揭秘“養號”黑產。騰訊守護者計劃安全團隊曾呼籲,對於從“惡意註冊”“養號”到“仿冒欺詐”的黑色產業鏈的治理,需要從源頭抓起,加強對各類通信卡號的控制和管理,真正落實實名制。
出租微信號是違法的
出租微信號違反了微信用戶服務協議。根據微信用戶服務協議的規定,私自轉讓、出租或出售微信賬號都是違法的行為。微信號是個人賬號的壹種形式,用戶註冊微信號時必須提供真實個人信息,並且不得將賬號出租給他人使用。出租微信號違反了用戶服務協議的約定,構成違法行為。
出租微信號存在詐騙、侵犯隱私等風險。出租微信號的人可能利用這個平臺進行各種非法活動,例如發布廣告、詐騙個人信息等。出租微信號可能導致個人隱私泄露,被出租的微信號使用者可能可以訪問到原本賬號所有的聊天記錄、聯系人信息等,這對用戶的個人隱私造成極大的威脅。
出租微信號還存在法律責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出租微信號可能涉嫌違法行為,例如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從事網絡詐騙等。壹旦被發現,相關責任人將面臨法律追究。